丹尼斯-罗德曼:效力于活塞和马刺时,罗德曼一直身披10号球衣,不过在1995年加盟公牛时,由于10号球衣已属于鲍勃-勒夫,素喜搞怪的他便选择了91号。在芝加哥,他不但延续着篮板王的威名,随队3次夺冠,而且还因与麦当娜的绯闻,以及怪异的发型、夸张的肢体动作,为公牛平添了几分亮色。
罗恩-阿泰斯特:被视为罗德曼接班人的阿泰斯特,也是一位将搞怪发扬光大的球星。初入联盟效力公牛时,他身披15号,转投步行者后,他在球衣号码上挖空心思,先是变为23号,又在2004-05赛季变为91号,据说就是为了向罗德曼致敬。来到国王,他改穿93号,加盟火箭又变为96号。在步行者时期,他入选了全明星,拿下过最佳防守球员。